成都市市場監管局通報2022年防爆電氣等24種產品質量市級監督抽查情況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1月16日,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2022年防爆電氣等24種產品質量市級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報。
據通報,為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提升成都市產品質量水平,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對全市防爆電氣、汽車輪胎、汽車內飾材料等24種產品開展了產品質量市級監督抽查,抽查情況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況
(一)抽查概況。本次抽查24種產品共839批次。其中生產領域226批次、流通領域613批次。經檢驗,發現不合格產品43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5.1%。
(二)主要做法。一是采取隨機抽樣檢驗的方式;二是強化重點產品抽檢,對重點產品生產企業實現監督抽查全覆蓋;三是實施抽檢分離,產品抽樣工作和檢驗工作由不同人員分別組織實施;四是抽樣過程全電子留證,實現抽樣環節全程可追溯。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防爆電氣。本次抽樣檢驗依據為CCGF-CD-085.2-2020《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防爆電氣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抽查產品15批次,均為生產領域抽樣。對所抽產品的標志、抗沖擊試驗、溫度測定、熱劇變試驗、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帶編織覆蓋層電纜的夾緊試驗、隔爆外殼引入裝置的型式試驗、隔爆接合面、外殼耐壓試驗、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外殼防護等級(IP)、絕緣介電強度、火花點燃試驗、電纜拔脫試驗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二)汽車輪胎。本次抽樣檢驗依據為CCGF-CD-111.1-2021《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汽車輪胎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抽查產品3批次,其中生產領域1批次、流通領域2批次。對所抽產品的新胎外緣尺寸、胎面磨耗標志高度、輪胎強度性能、輪胎耐久性能、輪胎高速性能項目進行了檢驗,未檢出不合格項目。
(三)汽車內飾材料。本次抽樣檢驗依據為CCGF-CD-038.1-2020《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汽車內飾材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抽查流通領域產品8批次。對所抽產品的燃燒特性項目進行了檢驗,檢出1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2.5%。不合格項目為:燃燒特性。
(四)制動襯片。本次抽樣檢驗依據為CCGF-CD-112.1-2021《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動襯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抽查流通領域產品6批次。對所抽產品的摩擦性能、剪切強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檢出1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6.7%。不合格項目為:摩擦性能。
(五)液壓制動軟管總成。本次抽樣檢驗依據為CCGF-CD-113.1-2021《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動軟管總成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抽查產品3批次,其中生產領域2批次、流通領域1批次。對所抽產品的最大膨脹量、爆裂強度、耐臭氧性、接頭的耐腐蝕性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未檢出不合格項目。
(六)汽車遮陽膜。本次抽樣檢驗依據為CCGF-CD-110.2-2021《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汽車車窗玻璃遮陽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抽查流通領域產品5批次。對所抽產品的可見光透射比、紫外線透射比、太陽光透射比、可見光反射比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檢出1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20%。不合格項目為:紫外線透射比。
(七)插頭插座。本次抽樣檢驗依據為CCGF-CD-131.2-2022《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插頭插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抽查產品43批次,其中生產領域7批次、流通領域36批次。對所抽產品的尺寸檢查、防觸電保護、接地措施、固定式插座的結構、插頭和移動式插座的結構、延長線插座的結構、防潮(僅進行 16.3 條)、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拔出插頭所需的力、耐熱、絕緣材料的耐非正常熱、耐燃和耐電痕化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檢出2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4.7%。不合格項目為:插頭和移動式插座的結構、尺寸檢查、耐熱。
(八)燈具。本次抽樣檢驗依據為CCGF-CD-089.2-2021《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燈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抽查產品42批次,其中生產領域6批次、流通領域36批次。對所抽產品的結構、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接地規定、防觸電保護、耐久性試驗、潮濕試驗、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耐熱、耐火和耐起痕、騷擾電壓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檢出9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21.4%。不合格項目為: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防觸電保護、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騷擾電壓、結構。
(九)電熱水壺。本次抽樣檢驗依據為CCGF-CD-105.1-2021《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液體加熱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抽查流通領域產品23批次。對所抽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結構、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接地措施、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固體絕緣、電源端子騷擾電壓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檢出2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8.7%。不合格項目為:接地措施、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
(十)食具消毒柜。本次抽樣檢驗依據為CCGF-CD-104.2-2021《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具消毒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抽查產品11批次,其中生產領域6批次、流通領域5批次。對所抽產品的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15.3)、穩定性和機械危險、結構(不含22.46)、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接地措施、電源端子騷擾電壓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檢出2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8.2%。不合格項目為:接地措施、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電源端子騷擾電壓、輸入功率和電流。
(十一)手持式電動工具。本次抽樣檢驗依據為CCGF-CD-090.2-2021《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電動工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抽查流通領域產品21批次。對所抽產品的防止觸及帶電零件的保護、防潮性、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電源聯接和外部軟線、端子騷擾電壓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檢出5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23.8%。不合格項目為:機械危險、電源聯接和外部軟線、端子騷擾電壓。
(十二)PE/PPR管材。本次抽樣檢驗依據為CCGF-CD-091.2-2021《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給水用聚乙烯(PE)管材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和CCGF-CD-095.2-2021《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冷熱水用聚丙烯(PP-R)管材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抽查產品37批次,其中生產領域29批次、流通領域8批次。對所抽給水用聚乙烯(PE)管材的靜液壓強度(20℃,100h)、氧化誘導時間、炭黑含量、灰分、衛生要求(高錳酸鉀消耗量、鉛、鎘)等項目進行了檢驗,對所抽冷熱水用聚丙烯(PP-R)管材的靜液壓強度(20℃,1h)、靜液壓強度(95℃,22h)、灰分、熔融溫度、氧化誘導時間、衛生要求(高錳酸鉀消耗量、鉛、鎘)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檢出1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2.7%。不合格項目為:熔融溫度。
(十三)人造板(細木工板、纖維板、刨花板、膠合板、浸漬膠膜紙飾面人造板)。本次抽樣檢驗依據為CCGF-CD-068.3-2020《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人造板(非地板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抽查產品28批次,其中生產領域19批次、流通領域9批次。對橫向靜曲強度、甲醛釋放量膠合強度、吸水厚度膨脹率、表面耐磨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檢出2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7.1%。不合格項目為:吸水厚度膨脹率、靜曲強度。
(十四)床上用品、浴巾、毛巾。本次抽樣檢驗依據為CCGF-CD-012.2-2020《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床上用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和CCGF-CD-084.1-2020《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毛巾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抽查產品40批次,其中生產領域15批次、流通領域25批次。對所抽產品的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纖維成分含量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檢出2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5.0%。不合格項目為:纖維成分含量。
(十五)兒童及嬰幼兒服裝。本次抽樣檢驗依據為CCGF-CD-028.2-2020《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兒童及嬰幼兒服裝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抽查流通領域產品20批次。對所抽產品的甲醛、pH值、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漬色牢度、耐堿汗漬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纖維成分含量、附件要求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檢出6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30.0%。不合格項目為:纖維成分含量、耐摩擦色牢度。
(十六)童鞋。本次抽樣檢驗依據為CCGF-CD-081.2-2020《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童鞋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抽查產品47批次,其中生產領域1批次、流通領域46批次。對所抽產品的物理機械安全性能、皮革和毛皮中的六價鉻、甲醛、重金屬總量(砷、鉛、鎘)、鄰苯二甲酸酯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檢出1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2.1%。不合格項目為:甲醛(網布襯里)。
(十七)箱包。本次抽樣檢驗依據為CCGF-CD-097.1-2021《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箱包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抽查產品23批次,其中生產領域2批次、流通領域21批次。對所抽產品的拉桿耐疲勞性能、行走性能、振蕩沖擊性能、跌落性能、滾筒沖擊性能、塑料硬箱箱面耐落球沖擊性能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檢出4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7.4%。不合格項目為:振蕩沖擊性能。
(十八)鞋類(皮鞋、運動鞋等)。本次抽樣檢驗依據為CCGF-CD-020.2-2020《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皮鞋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和CCGF-CD-099.1-2021《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運動鞋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抽查產品65批次,其中生產領域18批次、流通領域47批次。對所抽皮鞋的成鞋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鋼勾心硬度、鋼勾心彎曲性能、游離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等項目進行了檢驗,對運動鞋的幫底剝離強度或底墻與幫面剝離強度、成鞋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游離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十九)聚氯乙烯絕緣電纜電線。本次抽樣檢驗依據為CCGF-CD-036.1-2020《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聚氯乙烯絕緣電纜電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抽查產品131批次,其中生產領域70批次、流通領域61批次。對所抽產品的絕緣厚度、導體電阻、絕緣老化前抗張強度、絕緣老化前斷裂伸長率、絕緣電阻、成品電壓試驗項目進行了檢驗,檢出4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3.1%。不合格項目為:導體電阻。
(二十)架空絕緣電纜。本次抽樣檢驗依據為CCGF-CD-062.1-2020《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架空絕緣電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抽查產品6批次,其中生產領域4批次、流通領域2批次。對所抽產品的絕緣厚度、導體電阻、絕緣老化前抗張強度、絕緣老化前斷裂伸長率、絕緣電阻、成品電壓試驗、熱延伸試驗-絕緣項目進行了檢驗,未檢出不合格項目。
(二十一)電力電纜(不含無鹵低煙阻燃耐火型)。本次抽樣檢驗依據為CCGF-CD-055.1-2020《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電力電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抽查產品26批次,其中生產領域18批次、流通領域7批次。對所抽產品的絕緣平均厚度、絕緣最薄厚度、導體電阻、成品電壓試驗項目進行了檢驗,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二)交聯聚乙烯絕緣阻燃低壓電力電纜(含無鹵低煙型)。本次抽樣檢驗依據為CCGF-CD-086.1-2020《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交聯聚乙烯絕緣阻燃低壓電力電纜(含無鹵低煙型)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抽查流通領域產品8批次。對所抽產品的絕緣平均厚度、絕緣最薄厚度、導體電阻、成品電壓試驗項目進行了檢驗,未檢出不合格項目。
(二十三)控制電纜。本次抽樣檢驗依據為CCGF-CD-037.1-2020《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控制電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抽查生產領域產品13批次。對所抽產品的絕緣厚度、導體電阻、絕緣老化前抗張強度、絕緣老化前斷裂伸長率、絕緣電阻、成品電壓項目進行了檢驗,未檢出不合格項目。
(二十四)成品油(車用燃油)。本次抽樣依據CCGF-CD-023.1-2020《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成品油(車用燃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抽查流通領域成品油(車用燃油)217批次。其中,車用柴油67批次,占比為31%;車用汽油150批次,占比為69%。對成品油(車用柴油)硫含量、多環芳烴含量(質量分數)、閃點(閉口)、十六烷值、密度(20℃)、脂肪酸甲酯含量(體積分數)等指標進行檢驗,未檢出不合格項目。對成品油(車用汽油)研究法辛烷值(RON)、鉛含量、硫含量、苯含量(體積分數)、芳烴含量(體積分數)、烯烴含量(體積分數)、氧含量(質量分數)、甲醇含量(質量分數)、密度(20℃)等指標進行檢驗,未檢出不合格項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市級監督抽查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等規定,對不合格產品生產者、銷售者及其所在轄區市場監管部門提出如下要求:
(一)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在收到抽檢結果通知后,應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同一產品,查明不合格的原因,在規定時間內予以整改,并向所在轄區市場監管部門提交整改報告和復查申請。
(二)各區(市)縣市場監管部門要切實做好對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者、銷售者的后處理工作,明確整改要求和處理程序,督促企業妥善處理不合格產品,適時按照監督抽查實施細則組織抽樣復查,經復查合格后,企業才能恢復生產和銷售。
(三)各區(市)縣市場監管局對本次抽查中發現的制動襯片、聚氯乙烯絕緣電纜電線等涉及安全的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者、銷售者,要依法嚴肅處理,加大后續跟蹤監督檢查力度,督促企業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維護產品質量安全。